都市計劃課

一、繼續辦理各都市計畫區之通盤檢討業務

(一)辦理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特定區計畫(仁武部份)(第四次通盤檢討)案

(二)辦理變更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特定區計畫(第三次通盤檢討)案

(三)辦理澄清湖特定區計畫(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通盤檢討)案

(四)辦理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(第三次通盤檢討)案

(五)擬定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特定區計畫(鳳山厝部份)(農業區為住宅區)細部計畫案

(六)擬定澄清湖特定區中山大學用地細部計畫案

二、繼續推動新訂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路竹園區及燕巢大學城特定區計畫

三、推動本縣都市更新事業

四、建立都市計畫電腦化及建構地理資訊系統

五、辦理全縣都市計畫中心樁測釘及補建、擬定細部計畫及都市計畫變更釘樁

六、配合地政單位地籍重測中心樁補建

(一)辦理大社鄉保舍甲段地籍重測區都市計畫樁補建

(二)辦理燕巢鄉鳳山厝段地籍重測區都市計畫樁補建

(三)辦理大寮鄉拷潭段地籍重測區都市計畫樁補建